关于2024年黑龙江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16 10:48:41 点击次数:13133 次

关于2024年黑龙江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的通知

各专委会:

按照《黑龙江省药学会章程》、《黑龙江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届13个专业委员会在2024年届满。黑龙江省药学会2024年5月工作会议决定,从5月开始启动各专业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工作。现将2024年黑龙江省药学会专委会换届改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选原则:按照《黑龙江省药学会章程》第三十一条、《黑龙江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各专委会的换届改选工作在学会领导下进行,现届专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学会秘书处负责督促和协助实施。

二、改选要求:

1、各专委会换届改选,新委员人数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鼓励选拔推荐优秀中青年医药科技骨干加入专委会;50岁以下的委员比例应达到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副主任委员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2、凡不能坚持参加专委会活动,或已调离本专业工作领域,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或本人不愿意继续连任的委员,均不再连任

3、此次换届采取自愿的原则,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主任委员均需自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符合连任条件的现任专委会主任委员也需提出连任申请,且经学会批准,可连选连任并且原则上不能兼任其他省级学术组织专委会主任委员。

4、本次换届采取分阶段、分层次进行。首先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会确定专业委员会主任人选,再由专业委员会主任提出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及委员组成方案,提交学会批准;没有自愿申请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由学会确定。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的申请提交秘书处后汇总审核后,返给相关专业委员会。

4、各专委会委员名额分配应注意该专业领域发展的需要,适当照顾区域分布。

三、新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新委员候选人的条件:(1)必须是黑龙江省药学会会员;(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热心学会工作,积极参与学会和专委会组织的活动,出力献策;(4)能够联系和团结广大医药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含60岁)以下。

2、推荐新委员的范围:现届委员、黑龙江省各高校、科研单位、医药工商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单位和部门的医药科技工作者。

四、具体实施:

1、由各地市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新委员候选人。专业委员会主任申请5月20日开始受理,同时受理副主任委员及委员申请(附件-1),5月30日结束;在确定主任委员基础上,各专业委员会6月20日前提交副主任委员及委员换届方案及具体经办人联系方式发至学会指定邮箱yxhhljs@126.com

2、会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复后,各专委会8月30日前召开换届改选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

4、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学会颁发聘书。

五、联系方式: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综合楼2132-2133

 编:150040

 箱:yxhhljs@126.com

 址:http://www.hljsyxh.cn

公众号:黑龙江省药学会

联系人:杨宇 13833515678

              李宝森 13936626555

 

黑龙江省药学会

20245月13

附件-1黑龙江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表


黑龙江省药学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申请表.docx